12月24日消息,《电商报》获悉,周一,中国财政部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此外,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2020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进一步降税的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智利、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
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加快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建设;有利于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开创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共享共赢的国际贸易新局面。
《电商报》注意到,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将进一步降低关税,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显然,关税的降低对于跨境电商的发展也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因为降税释放出积极信号,有利于扩大进口,市场上进口消费品的品种将更加丰富,既可以满足老百姓多样化的消费选择,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市场价格下调。另外,降税有利于产业升级,让商家在激烈竞争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更好地满足本国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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