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互联网广告总收入达3694亿元,同比增长24.2%

1月10日发布的《2018中国互联网广告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互联网广告总收入达3694亿元,较上年增长24.2%。互联网创新营销不仅为广告主找到了更有利于收入增长的发展模式,还引领着新消费需求的崛起。

《报告》显示,以今日头条、小米、美团为代表的新生力量,已成为拉动互联网广告收入持续增长的新动能。它们的加入,进一步推升了互联网广告的集中度,2018年收入前十的互联网平台占据了全行业92.67%的市场份额,流量向移动端转移的趋势加剧,移动端广告收入占比较2017年上升6个百分点,增至68%。随着5G的普及,这种转移还将持续。

《报告》显示,随着企业对高品质流量和广告转化效果的追逐,广告主更愿意把钱投资在高质量的精准流量上,应用平台正在成为最主流的广告平台。按媒体平台划分,电商与搜索类收入占比超过50%;按广告形式划分,展示、电商与搜索类收入占比超过80%。

《报告》显示,食品饮料品类占据互联网广告收入品类的头把交椅,个护及母婴品类排在第二位,这两个品类总计占比达49.31%,占据互联网广告收入的近半壁江山。交通、网络通信及房地产三大品类分列第三至第五位,较2017年增幅均超过15%。数码电子产品、金融保险、零售物流品类收入增幅均超过20%,分列第六至第八位。

值得注意的是,医药保健品类在互联网广告收入中所占份额呈现负增长态势,2018年较2017年下降23.66%,占比降至2.69%。

专家分析指出,技术创新已经成为数字营销市场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监管政策直接决定着视频时代行业领先公司的结构与生存。加强自律,维护良好的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是每个互联网经营者的责任。

据悉,《中国互联网广告发展报告》是由中关村互动营销实验室主持,普华永道执行,秒针、百度等公司提供数据与观点支持的行业研究报告,自2016年起每年发布一次。报告充分考虑了我国互联网特点,参考了国际通行的数据分类标准,不仅梳理和统计历史数据,也对未来趋势进行分析和展望,是指导和判断行业发展趋势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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