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消息,近日,厦门市启动2020年度跨境电商相关补助申报工作。其中,跨境电商物流补助按交易额的1%每季度享受,单家企业年最高补助500万元;跨境电商信息系统使用费补助按信息管理系统(ERP系统)年使用费50%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
其中,跨境电商物流补助和跨境电商信息系统使用费补助主要针对在厦门综合试验区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9610、1210(海关监管代码)业务的企业。且2020年提交年度业务计划及月度监测统计相关报表,且2020年9610、1210业务交易额达500万元(含)。
跨境电商信息系统使用费补助申报条件为:在厦门综试区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9610、1210业务的企业。2020年9610、1210业务交易额达500万元(含)(采信物流补贴核定的交易额数据)。
声明:本站文章均为投稿与网络转载,五比零尊重行业规范,每篇文章都标有明确的来源信息。文章为原作者观点,不代表五比零立场,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有涉及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五比零提供展示的品牌网站或旗舰店图片不随官方改版更新,仅供参考,以官方实际页面为准!